近日,**發布了《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《意見》提出,將促進我國小型微型企業集聚發展。
《意見》明確,規劃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、科技孵化器、商貿企業集聚區等,地方各級政府要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。經濟技術開發區、高新技術開發區以及工業園區等各類園區要集中建設標準廠房,積很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生產經營場地。對創辦三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的小型微型企業,符合條件的,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。
同時,改善小型微型企業集聚發展環境。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技術、電子商務、物流、信息等服務平臺。發揮骨干企業的創新和帶動作用,推動上下游企業分工協作、品牌建設和專職市場發展,促進產業集群轉型升級。以培育農村二、三產業小型微型企業為重點,大力發展縣域經濟。開展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建設工作。支持能源供應、排污綜合治理等基礎設施建設,加強節能管理和“三廢”集中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