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代理商的基本條件:
1、必須具有從事經營活動的一切合法證照。手續符合的相關法律、法規。
2、具有較強的行業實力品牌、組織和市場運作能力,具備創業的勇氣和信心,致力于潤滑油行業的市場開發和銷售。愿意與“希爾”一起成長和發展、具有未來投資眼光的有志人士!
3、能認同“希爾”公司的經營理念;能接受“希爾”公司產品知識、市場營銷的培訓和管理。
4、有**規模的營業場所,有**的銷售渠道和市場網絡。
5、從事汽配、潤滑油及相關行業兩年以上,擁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誠信品質。
6、為支持區域代理商順利推廣“希爾”系列產品,代理商批進貨量需達到**金額。
二、經營要求:
1、為了保護所有客戶的利益,公司要求在合同規定的區域內經營,不得串貨。
2、不得經營與“希爾”品牌相抵觸或類似的相關產品。
3、應制訂合理的銷售計劃及訂貨計劃。
4、關注市場信息并及時反饋企業總部,便于及時調整總部對經銷商的市場運作方案。
5、必須本著“客戶,服務”的經營理念,促進產品銷售。
6、為了保護銷售網絡的完整性,要充分支持客戶的供貨及時性,有**的庫存量。
7、與總部所派業務經理在工作、生活上互相協助,同心協力啟動銷售網絡。
8、按本企業的規定,實施統一規范的品牌VI形象。
三、對區域代理應盡的義務
1、希爾能源有限公司應全面、系統、持續地做好“希爾”品牌各省市市場的策劃、宣傳、推廣、服務等工作。以支持”希爾品牌在同行業中具有競爭優勢,提升品牌度,在消費者心目中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。
2、為支持“希爾”品牌在各省市以統一的形象面對用戶,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,承擔一部分區域代理所在區域的路牌、招牌、店面門頭的廣告裝飾費用。
3、公司應及時、不斷地研制、開發市場適銷、價格合理的新產品。使“希爾”產品更專職化、系列化、形象化。
4、公司有義務協助區域代理在當地開設合作經營店,及時提供注冊資料、商標注冊書、企業產品標準證書、質量檢測報告、質量承諾書等相關文件。
5、公司向區域代理提供市場可行性分析報告、市場營銷方案和為代理商提供義務培訓指導。
6、公司支持“希爾”系列產品的質量符合企業標準或行業標準或標準。
7、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派遣市場人員走訪區域代理、協助、指導區域代理開拓當地市場。
8、公司向區域代理小本提供各種相關的宣傳資料,包括畫冊、招貼紙、油品展架、修車廠工作服以及各種促銷品等 。
9、根據區域代理的銷售業績,公司制定銷售獎勵政策實施年終獎勵政策和多項優惠獎勵措施。
四、對區域代理的支持
1、信息支持:通過希爾網站以快捷、方便、簡單的方式為區域代理提供業務操作平臺。
2、技術支持:定期舉辦專職技術知識和營銷知識訓練班,幫助區域代理及其從業人員迅速進入工作狀態、提升業務競爭能力。
3、廣告支持:公司配合區域代理在地方性的媒體上做產品宣傳,增強廣告招商的宣傳力度,同時提供相應的戶外廣告支持。
4、推廣支持:組織區域代理進行地方或各省市性的產品推廣活動、參加國內大型的行業交易會、邀請的行業導師定期舉辦產品知識講座、市場營銷、推廣策劃等。
5、業務支持:不定期派遣業務管理人員、營銷策劃人員、協助銷售人員幫助代理商開拓市場。
6、儲運支持:提供充足貨源,保質保量、及時迅速地發貨,符合公司規定的運輸費用由公司**。
五、代理制度
(1)代理商的劃分:
各省市各區域代理商共分二級代理機制。一級授權市級代理(包括省會城市和直轄市);二級為授權經銷商(未達到授權代理要求的)。除以上級別外,公司另設立特約代理商(大型系統直供商和車隊)。
(2)區域代理商的銷售:
各地區代理商的銷售范圍必須嚴格按地區劃分,不得越區銷售,如遇有區域外的客戶需求,應事先請示總公司,在確認該地區尚無代理商的情況下方可銷售。
(3)市級代理商與特約代理商和授權經銷商的關系:
各地區特約代理商和授權經銷商可不分地區、不分級別,凡是有意使用或經營本公司產品的客戶均可使用或經營,總公司允許在同一地區內存在多家特約代理商和授權經銷商,并享受同樣的政策支持。